云南这些集体和个人拟作为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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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这些集体和个人拟作为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

余丑2021-11-20
云南这些集体和个人拟作为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来源:云南发布

  原标题:云南这些集体和个人拟作为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

  来源:云南发布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妇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07号)要求,对照评选范围和条件,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经研究,拟将大理州妇联等5个集体、段永芬等6名个人作为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

  一、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5个)

  大理白族自治州妇联

  昭通市鲁甸县妇联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妇联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妇联

  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燕门乡禹功村妇联

  二、劳动模范正式推荐对象(3名)

  段永芬 昆明市官渡区太和街道和平路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妇联主席

  蒙仕珍(瑶族)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天保镇小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妇联主席

  李亚琪 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兰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妇联主席

  三、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3名)

  阿明仙(彝族) 楚雄彝族自治州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杨发红(男)  保山市妇联办公室主任

  张红梅 曲靖市麒麟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5个工作日)。如对拟正式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和结果反馈。

  联系电话:0871-63995518、63995566

  传     真:0871-63995566

  电子邮箱:  ynsflzlb@163.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西山区西坝路33号云南省妇联组织联络部905室

  邮政编码:650032

  

  云南省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

  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11月19日

  资料: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信息员:刘静

  编辑:张音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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