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分院:出台规范性文件管好 “八小时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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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分院:出台规范性文件管好 “八小时外”

余丑2021-11-18
上海三分院:出台规范性文件管好“八小时外”

  原标题:上海三分院:出台规范性文件管好 “八小时外”

  正义网上海11月18日电(记者林中明)“用好分析研判、个人作出承诺、严格报告制度、密切外部联系、调动机制优势、从严查处追责”。日前,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党组结合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立足于“长久治”,固强补弱,出台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三分院机关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八小时内外并重,引导提醒检察人员强化自我管理和严格自律。

  该院经对过往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分析发现,这些问题大多滋生在下班后的中午、晚上和双休日、节假日、事(病)假、公(调)休期间等“八小时外”,对于特定的对象和关系,一些看似正常交往的行为,极易成为对于检察干警的拉拢腐蚀,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和检察机关形象,成为困扰检察队伍建设发展的难题和“凹地”。

  该院《办法》把“违反政治纪律规矩,搞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违反“三个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品、礼金和经商办企业,利用办案中知悉或掌握的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买卖股票谋取利益,以及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八类易发、多发行为列为防范和制止的重点。规定要把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实行“一岗双责”“分级负责”,党组成员对分管部门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对分管部门人员负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负直接责任。

  该院成立了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组长,政治部、检务督察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对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工作的统筹推进、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宣传典型事例。

  同时该院还确定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中密切外部联系,引导干警个人、家庭、社会共同参与,每年召开一次家属代表座谈会,各部门每年应按不少于干警总数30%的比例开展家访,机关纪委、检务督察部不定期走访相关单位并加强与廉政监督员和办案律师、当事人及其家属等联系,积极听取意见建议,促进监督管理工作能力水平不断改进提高。

  该院机关纪委书记、检务督察部主任率虎表示,加强“下班后”的队伍管理是公正廉洁司法执法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和干警家庭平安稳定的需要,出台《办法》就是要找到一个既有自律保障又有纪律约束的支撑点,把事后的处理变为事前、事中防范,在严格中讲温度,依照规律开展八小时外队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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