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倒车致妻子身亡 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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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倒车致妻子身亡 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余丑2021-11-18
丈夫倒车致妻子身亡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原标题:丈夫倒车致妻子身亡 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正义网邯郸11月18日电(通讯员崔玉峰)2021年10月28日,河北省武安市检察院宣告室内,办案检察官对一起交通肇事案的当事人宣布不起诉决定,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通过办案传递检察温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1年7月2日8时许,张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妻子李某同乘随行)装着一车货物从河南过来往武安送货,在行驶至武安市南环路时,由于修路,道路被堵。当时货主也在现场说卸货地点有变让张某往后倒车绕行向下个地点走。由于张某对路况不熟悉,妻子李某主动下车指挥倒车,张某在倒车的过程中突然看见妻子李某的鞋在车前,我就赶紧停车,下车后看见妻子在车头前面躺着,头部被车重伤,已经当场死亡。崩溃的张某抱着妻子,哭喊着叫过路人帮忙报了警,事故科民警到达现场后,他向民警表明了肇事大货车驾驶员的身份,并简述了事故经过。

  经侦查,武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事故科以交通肇事罪将案件移送武安市检察院。妻子因丈夫的疏忽失去生命,已经让这个家庭痛苦不堪,肇事的丈夫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更是令这个家庭雪上加霜。

  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武安市检察院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真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是在事故发生后,张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无犯罪前科及无酒驾、醉驾记录,自愿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期间,向检察院提交了悔过书,也获得了被害人子女及父母的谅解。办案检察官经进一步调查了解,张某与妻子感情深厚,并且该肇事车辆是夫妻前不久刚刚购置的新车,每月还需还银行贷款,两人的孩子也在准备公务员考试,遂作出不起诉决定。

  武安市检察院对该案的不起诉处理,兼顾法的尺度,理的适度、情的温度,将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有“温度”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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