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保监局发布消费者风险提示:敢花?敢借?莫让不良校园贷“贷”走你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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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保监局发布消费者风险提示:敢花?敢借?莫让不良校园贷“贷”走你的青春

余丑2021-03-18
北京银保监局发布消费者风险提示:敢花?敢借?莫让不良校园贷“贷”走你的青春据银保监会网站3月18日消息,北京银保监局提示广大学生,做到三要三不要,远离不良“校园贷”,青春不负“债”。一是花钱要理性,不要让“开学季”变成“烧钱季”。二

  原标题:北京银保监局发布消费者风险提示: 敢花?敢借?莫让不良校园贷“贷”走你的青春

  据银保监会网站3月18日消息,北京银保监局提示广大学生,做到三要三不要,远离不良“校园贷”,青春不负“债”。

  一是花钱要理性,不要让“开学季”变成“烧钱季”。二是借钱要正规,不要把“假李鬼”当成“真李逵”。三是救济要理智,不要让“校园贷”变成“校园害”。

  不良校园贷就像潘多拉魔盒,同学们不要为了自己的不合理欲望去触碰它。如果不幸遭遇了不良校园贷,一定要保持理智,寻求正确的救济渠道,不要“以贷养贷”,更不要采取极端解决方式,同时积极保留证据,保持与家长和学校的密切沟通,主动向公安、司法机关寻求帮助,借助法律手段、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根据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的民间借贷新规,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线为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目前是15.4%。超过年利率15.4%的利息约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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